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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医药讯 贝达药业4月19日公告,经最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BETA等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近日,公司已收到最高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案件已结案。

《调解书》显示,BETA赔付贝达药业《和解协议》约定的补偿款;BETA、倍而达、张晓东承诺提交针对贝达药业其他相关诉讼的撤销申请;贝达药业有权享有BPI-77111在中国境内首次实现商业销售之日起至BPI-7711在中国境内首次获批上市之日起满10年期限内约定比例的销售分成。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BETA支付的补偿款,将相应增加公司本期利润。

据悉,BPI-7711是由倍而达开发的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2019年7月,贝达药业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公司股东Beta PharmaInc.、上海倍而达药业有限公司、张晓东侵害公司利益。立案后,公司向杭州中院递交了对被告财产实施保全的申请以进一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编辑: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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