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桐柏王湾风电场项目和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公司宣威西泽风电项目第二批104.7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规模共计204.75MW,三一重能以18500万元和15511.61万元预中标。


(资料图)

据了解,河南桐柏王湾风电场项目为100MW,三一重能预中标价相当于1850元/kW,而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三名远景能源的投标报价为21290万元,相当于2129元/kW,三一重能报价较远景能源还低了13.1%。而在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公司宣威西泽风电项目上,三一重能预中标价相当于1480.82元/kW,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远景能源投标报价为15931.41万元,相当于是1520.90元/kW,三一重能报价仅比远景能源低了2.6%。

对比上述两项目不难发现,三一重能在河南桐柏王湾风电场的项目报价要远低于远景能源,这不禁让人怀疑三一重能是否在以牺牲风电机组质量为前提进行了压价。

低价招标更易埋藏安全隐患 质量不应成为宗教文化

早在去年4月,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马上乡一处高约140米的风力发电机塔筒向西倾斜随之倒塌在田地里,折断处距离地面大约30米。而当晚较大风力或是风力发电机折断的原因之一。

随后又在同月内,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境内一个正在使用的风力发电设备突然折断,砸住附近一逆变压器导致变压器起火。目击者称,当时火光冲天有几丈高,老远就能听到噼啪声。

2022年6月,一则“风机倒塌”视频在社交网络上流传。在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一百余米风力发电机倒塌,巨大扇叶砸向庄稼地,主体结构被拦腰截断。

上述的风机事故普遍与设备使用了劣质产品有关。企业通过使用低质量的部件压低成本,以低价换取市场空间,这样虽抢占了市场但也埋下了安全隐患。重价格轻质量的低价投标也使得市场呈现出“劣币逐良币”的现象。

产品质量的下降也意味着风机安全系数和风机设计使用寿命的降低。近日就有股民在三一重能(688349)股吧中询问“据说,这家公司为了降本,将风机安全系数降低,将风机设计使用寿命降低,是真的吗?”此前还有股民认为该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同行,中标量又少,看来是质量不过关”。

来源:三一重能股吧

三一重能作为一家风电整机商,主营业务为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公司2022年6月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关于三一重能是否为了降本而将风机安全系数进行降低,有投资人在上证e互动上向其进行了提问,“据说贵公司为了降本,风机安全系数已经降低到1以下,这导致贵公司风机设计寿命只有5-8年,请问是否有这一情况?降低安全系数至1以下,贵公司是如何考虑的?5-8年后贵公司是否会产生大量维修费用?若贵公司客户提出质量索赔,公司有什么应对预案?”

投资者提问来源:上证e互动

三一重能对此的回复却是令人玩味,“公司创始人梁稳根先生曾明确表示:‘要建立像宗教活动一样的质量活动形式‘,几近偏执的质量宗教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理念,渗透到了三一的各个层面。”三一重能以此为企业文化可谓是细思极恐。首先,企业文化是企业家为实现公司业绩目标而运用的管理手段,而宗教则是“教主们”为传播其信仰而运用的组织手段。

公司所言“几近偏执的质量宗教文化”,更似是以宗教为噱头的炒作,挑战宗教底线。如此“偏执”的质量宗教文化,三一重能又做的如何?

三一重能答复来源:上证e互动

三一重能质量问题频发致使或有负债超27亿

投资人对三一重能“超低”的投标报价而产生安全系数降低的担忧并不是毫无依据可言。此前,三一重能就有生产“劣质”风机的先例。据中国网财经此前获悉的一份材料显示,三一重能生产的部分风机被指存在质量问题。位于青海的海西州诺木洪350MW风电场建有艾枫、枫伊、呼云、祖安4个风电场,共安装140台三一重能生产得SE2500-141型风力发电机组,在技术人员对诺木洪各风电场61台风机685B型叶片进行检查时发现6台风机叶片存在不同程度得鼓包、凹陷等问题。

据报道,在出现问题的风机中,祖安风电场F003 风机距离叶片根部大约45 米处腹板与后缘连接部位疑似有开裂现象,风险等级为3 级,需要紧急停机;F013风机距离叶片根部大约44 米处后缘面腹板出现严重的凹凸变形、距离叶片根部大约45 米处腹板与后缘面连接部位胶粘连不紧密,有较大缝隙,其余风机也出现了腹板鼓包、凹陷、透光等不同程度的问题。

自2016年并网发电起,三一重能还曾因产品质量问题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文书中显示,三一重能公司为大唐平度古岘( 48MW ) 风电项目、大唐平度云山( 48MW ) 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供货方,计划2014 年 12月 20 日开工,2015年 9 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但三一重能供货的48台风力发电机因设计及生产缺陷,发电量一直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且不断发生叶片连接螺栓断裂、齿轮箱断齿等严重质量问题。2016年12月12日,三一重能公司发函,承认风力发电机存在质量缺陷并承诺整改。

然而上述整改之路也并不顺利,在2018年1月9日,项目上又发生了叶片脱落重大事故,以致两风电场未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20年5月28日,三一重能向原告方大唐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大唐青岛新能源)提出11台风力发电机组的240可靠性实验申请,而另外37台却不具备进行240可靠性实验的条件。时至项目并网发电后近5年的时间里,上述风电场产品质量问题仍旧未能解决。最终法院判决三一重能赔偿大唐青岛新能源2017年发电损失1560.87万元及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三一重能产品质量问题似乎一直存在。据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显示,三一重能在与林西县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汇能公司)的合作中,产品质量仍是一大问题。该判决文书主要提及了由三一重能供货的林西坝上9MW项目和新林12MW项目,共计11台风机。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汇能公司认为,三一重能交付涉案风电机组及机组运行期间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给汇能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中包括,三一重能向汇能公司提供了虚假的运营必需的SE10020型设备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风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多次出现变流器和发电机质量问题导致停车,三一重能更换了新的型号变流器导致设计发生重大变化,而三一重能未重新对设计进行认证和型式认证。此外,风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多次出现发电机故障、叶片螺栓断裂、发电机螺栓断裂等严重的批次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三一重能虽对部分故障设备进行更换、维修,但仍导致多台机组无法正常运行。同时,三一重能因涉案机型缺少备机消极应对更换故障发电机,汇能公司认为三一重能还存在对涉案合同的后续履行能力堪忧等问题。

2017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30日之间,双方多次通过发函、会议纪要等方式,就涉案项目风电机组B01#-B05#发电机故障问题、风机变桨电机编码器及散热风扇损坏问题、风机叶片螺栓转轴问题、电机槽楔脱落故障问题、增速机、减速机及齿轮箱漏油问题、叶片防雷支架脱落问题、导流罩支架组件开裂问题等进行沟通,三一重能进行了相应维修,并更换了B01#-B05#共5台发电机组。

风电机组存在质量问题,既会导致因整改、更换设备产生发电损失,还很可能导致风机事故,给风场造成巨额经济赔偿,更有损企业声誉。截至2021年末,三一重能对外开出与产品销售相关的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等形成的或有负债约为27.97亿元,这些或有负债一经确认,更是会增加公司的偿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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